當勞工想要離職,需要提前多久跟雇主提離職呢?如果沒有遵守離職預告期的規定,會怎麼樣嗎?

一、什麼是「離職預告期」?

指的是當勞工要離職時,需要在離職日前的一定天數提前告知雇主的「預告期間」。

二、勞基法關於勞工離職預告期的規定:

(一) 特定性定期契約

契約期限超過3年,勞工在工作滿3年後,才能終止契約,且需在30天前預告雇主(勞基法§15I)。

    (二) 不定期契約→多數勞雇契約屬於此種類型

      1. 工作未滿3個月:0天,不用預告。
      2. 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:10天前預告。
      3. 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:20天前預告。
      4. 工作3年以上:30天前預告。

      (勞基法§15II、16I)

      三、在什麼情形下,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直接離職?

      只要有勞基法第14條第1項所列的以下6種情形,勞工就可以不必預告雇主直接離職:

      1. 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,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。
      2. 雇主、雇主家屬、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,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。
      3. 契約所訂之工作,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,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。
      4. 雇主、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,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傳染之虞,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。
      5.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,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。
      6.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,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。

      四、如果勞工在不符合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的6種情形下,又沒有在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間前提出離職,有可能會被裁罰或是需要賠償雇主嗎?:

      (一) 若勞工違反離職預告期而直接離職,在勞基法其實是沒有裁罰規定的。

      (二) 但是雇主若能舉證因為勞工未遵守離職預告期,而導致雇主受有具體損害,雇主是可以依據民法相關規定向勞工求償的。

      (三) 或是勞雇雙方在契約中有約定「違反離職預告期的違約金」,雇主也可以依據契約向勞工求償。

      (四) 因此,律師還是建議勞工要遵守法律對於離職預告期的規定,並善盡交接的責任,除了能與雇主保持良好關係外,也可避免自身涉入訴訟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