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收到法院寄來的開庭通知書—怎麼向法院聲請閱卷?

律師,我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寄來的民事庭開庭通知書,上面寫下個月我就要去開庭,但我怎麼忽然被告了?被告什麼了?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耶!—當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時,不用緊張,律師教你怎麼做可以了解情況!

一、案號與股別

(一) 案號就像是案件的身分證字號一樣,「同個法院的一個案號」只會對應到「一個案件」,是專屬於這個案件的號碼。案號的組成通常會是ΟΟΟ年度ΟΟ字第ΟΟΟΟ號。

(二) 股別則是承辦這個案件的單位,在法院和檢察署都會用「股」來稱呼,例如火股、甲股。

(三) 開庭通知書上都會詳細記載案號與股別,通常也會註明法院和股別的電話及分機。

二、要怎麼了解案件情況?—向法院聲請閱卷

(一) 閱卷:閱卷就是閱覽案件的卷宗,而卷宗指的是訴訟中所有案件相關的資料,包含開庭筆錄、原告被告兩造的書狀、法院向機關調取的書面資料……等等,依時間順序整理成冊。

(二) 閱卷聲請的流程

  1. 撥打通知書上的電話,向承辦案件的書記官預約閱卷時間(致電詢問時,可以告訴書記官案件的案號,書記官能更快速地知道你的案件是哪一件喔~)。
  2. 填寫閱卷聲請書(司法院及各法院的網站均有檔案可以下載)。
  3. 將聲請書傳真到閱卷室,並致電確認法院有收到聲請書。
  4. 在預約閱卷的時間,前往法院閱卷室閱卷。

(三)閱卷要注意的事項:

  1. 卷宗資料只能留在法院閱卷室內,不可以攜出閱卷室!
  2. 不能在卷宗上畫記、塗改、抽換、拆解。
  3. 可以使用手機拍照,或是付費影印,詳細收費方式詳見各法院閱卷室。

三、閱卷完畢後,就可以大致瞭解案件相關的情況,再進一步確認要如何應對。如果有法律方面的疑慮,可以找律師做諮詢,確保訴訟順利進行喔!